宁波车辆报废注意事项23
发表时间:2020-08-05 09:32 为了防止报废的事故车重新修复上路带来的各方忙风险,需注意以下事项 A:报废车经双方确认后,确保车辆应包含的零件齐全(交车前请将私人物品取走)且走完报废流程后 付款给车主 B:车主须将车辆行驶证(原件)、车辆机动车登记证书(原件)、车牌、车钥匙、车主身份证正反面(复印件)、事故认定书(复印件);单位车辆除以上所含文件外(不包含身份证复印件)还应将授权委托书原件(加盖公章)、营业执照复印件(加盖公章)随车交给我公司,由我公司负责托运 C:车辆托运交付我公司之前,车主应确认车辆的所有违章、欠税、交通事故、债务、债权或其他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等已经全部处理完毕,且车辆未被强制注销(即长期税审),否则因此而带来的一切责任与损失,由车主承担。 特别提醒:经济责任特指车辆处于抵押或者查封状态。 D:车主应保证合法享有车辆的所有权和处置权,并保证所出示及提供的与车辆有关的一切证件、证明及信息合法,真实,有效。
地址: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环城西路南段942号29-31 0574-88261816 0574-87450920 周一至周六 8:30-17:00 宁波车辆报废免费拖车代办 |